财务专用章、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风险汇总
  • 作者:雨露
  • 发表时间:2022-11-24 17:02:47

财务专用章、公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风险汇总


一、公司印章分哪几种,分别有什么用途?


公司印章主要分为五种:

(1)公章,用于公司对外事务的处理,工商、税务、银行等外部事务处理事需要加盖。

(2)财务专用章,用于公司票据的出具,出具支票时需要加盖,通常称为银行大印鉴。

(3)合同专用章,顾名思义,通常在公司签订合同时需要加盖。

(4)法定代表人章,用于特定的用途,公司出具票据时也要加盖此印章,通常称为银行小印鉴。

(5)发票专用章,在公司开具发票时需要加盖。


二、刻制公司印章需要什么程序和手续?


通常来说,企业需要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一般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大股东把持公章使公司的运营进入僵局,其他股东能否重刻公章?


公司股东之间,或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等因内部管理纠纷引发的印章争夺战,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予办理印章的丢失备案,即比较难以获得印章的重新刻制,而且即使重新刻制,公司还是会面临两枚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局面。


四、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没有严格意义上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盖章要求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印章均有效。但是,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大小不同,导致人们以为印章有效力大小之分。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广的使用范围,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

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可以。在合同、协议的签订中,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将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使用,也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订方面的效力是一样的。


七、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电子印章?


除了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电子文书的情况,都可以约定使用电子印章。

电子印章不适用于:

(1)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2)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3)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八、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除非约定合同生效需签字并盖章。《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代表公司,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也能使合同成立生效。

同理,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如果在合同上签字的人得到了公司相应的授权,那么合同一样是有效的。


九、公司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公司在印章方面常见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他人使用假冒的印章;

(2)他人使用扫描打印出来的印章;

(3)对方使用的是没有备案、没有资质的内设部门章;

(4)使用有数码符号的印章;

(5)同时使用多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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